保险公估 蓬勃兴起无限生机

2026-01-24 19:12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281

导读:(作者:首都经贸大学 朱俊生) 日前,国际上最大的保险公估公司之一GAB罗便士国际保险公估公司,在北京成立了办事处,成为北京第一家国际性保险公估机构。对于保险公估,

(作者:首都经贸大学 朱俊生)

  日前,国际上最大的保险公估公司之一GAB罗便士国际保险公估公司,在北京成立了办事处,成为北京第一家国际性保险公估机构。对于保险公估,相当多的投资者感到陌生,甚至有点神秘。我们近期就收到了不少读者朋友的来信,希望了解有关的情况。本文作者将围绕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向您介绍有关保险公估的知识。保险市场—需要“评判员”
  今年3月,我国第一家由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公估公司广东方中保险公估公司,领到了执业许可证。其后不久,上海大洋保险公估公司也领到了中国保监会的许可证。6月,国际上最大的保险公估公司之一GAB罗便士国际保险公估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代表处,保险公估人再次引起了理论界、保险界及广大保险投资者的兴趣和注意。据了解,年内还将有几家保险公估公司开业。这些情况表明,中国年轻的保险公估业,正在踏上扬帆起航的征程。
   其实,保险公估并不神秘。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关系,不仅包括保险双方建立的投保和承保关系,还包括出险后的责任归属和经济理赔的内容。出险后责任归属,应否赔偿,赔偿多少?这些问题,虽然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可以鉴定,但在案情复杂时,双方往往达不成统一的意见。这样,就需要有一个公正鉴定和确定上述各项内容的机构。保险公估人,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从定义上讲,保险公估人是经政府审核批准成立的、专门对受损产物进行检验定价和估损的公证机构。由此可见,保险公估人担负着保证保险市场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公正、公平的“评判员”责任,是保险市场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针对北京出现首家国际性保险公估机构,中国保监会国际部副主任孟昭亿表示,中国保险市场规模巨大,业务发展速度很快,但目前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速度却相对较慢,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瓶颈”,只有建立起健全的保险公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保险定损的科学性,减少理赔过程中的纠纷,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保险公估—三个有利于
  1、发展保险公估业,有利于化解保险关系双方的矛盾。保险市场作为一个完整体系,其主体由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三方组成。保险中介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受保险人委托,代表保险人的利益。保险经纪人受被保险人委托,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无论是保险人,还是被保险人,由于各自受主观利益的驱动,在损失赔偿问题上常常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金额偏高,保险人认可的理赔金额偏低。保险公估人既可以接受保险人委托,也可以接受被保险人的委托。但他既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被保险人,而是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保险关系当事人提供服务。这是因为保险公估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处于等距离关系,能够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和精通业务技术的专业手段,对问题作出客观、公正、合理的解决,容易被保险合同双方所接受,从而可以避免或减少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承保与理赔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和分歧。保险公估人是保险市场上不可缺少的主体,他的发展将为保险市场的公平添加“砝码”,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2、发展保险公估业,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保险经营集约化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大势所趋。在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主要承担核保、核赔和业务管理等保险业务的经营,而将承保交给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处理,理赔交给保险公估人处理,以提高经营效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承保业务迅速发展,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理赔人员处理理赔案件,已经满足不了日益发展的理赔工作需要。随着保险公估人的发展,保险公司可以将一部分理赔工作从保险公司职能中剥离出来,交由保险公估人去完成,不仅可以使保险人从繁杂的理赔事务中解脱出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而且可以降低保险经营成本,分享社会分工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这无疑会加快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的步伐。
  3、发展保险公估业,有利于中国保险业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中国加入WTO已为期不远,中国保险业将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面临包括保险公估人在内的多方面的挑战。按国际惯例,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赔案由保险公估人处理。中国民族保险公司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就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大力发展我国的保险公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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