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文化建设事业费计税依据

2025-12-20 17:51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906

导读:从事文件事业建设的纳税人需要交纳的文化建设事业费.而2020年文件建设事业费的免征额是不是随着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而提高了呢?文化建设事业费的计税依据又是什么呢?今天,用一篇文

2020文化建设事业费计税依据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适用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若月销售额超过2万元,根据财税[2016]25号和财税[2016]60号文件规定计算应缴费额,并根据财税[2019]46号规定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费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据?

2020文化建设事业费计税依据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有哪些辩护和如何填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修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附件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的计算公式及填表说明.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18栏次中"18=10-13" 修改为"18=10×(1-减征比例)-13",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表说明中"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下"(十八)第18栏'本期应补(退)费额'"的内容,修改为"反映本期应缴费额中应补缴或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18=10×归属中央收入比例×(1-50%)+10×归属地方收入比例×(1-归属地方收入减征比例)-13."

上述文章内容解释了:"2020文化建设事业费计税依据".因为涉及新旧政策交替的问题,所以文化建设事业费的免征额一致都有争议,所以各位会计们一定要判断公司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具体收入情况,是否享受文件建设事业费优惠政策,准确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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