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退货的怎么做会计分录

2026-02-23 09:56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758

导读:在两方交易的过程中,可能因为货物的质量问题或是其他的原因发生退货.在这种情况下,开具的发票是要退回并且作废处理的.那么在会计上,购货方退货的怎么做会计分录呢?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具体的解答.

购货方退货的怎么做会计分录

购货方可以凭红字发票,做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等(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已经付款的

借:应收账款

贷:材料采购

1、部分商品退货的,购货方根据重开的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如果商品全部退回,供货方根据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冲销原账面记录,购货方不作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借 :库存商品

贷: 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是跨年度的退货应按调整事项处理.

购货方退货的怎么做会计分录

跨月处理退货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相关规定: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

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

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货方退货的怎么做会计分录?上文中示范了具体的分录过程.只要根据红字发票来入账就可以了.退货还需要看是全部退还是部分退处理.另外,如果发生退货,之前开具的发票也是一样要处理的哦!大家不要忘记了.本文的解答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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