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显示不征税

2025-12-19 13:12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512

导读: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那发票上显示不征税是什么意思呢?哪些发票的税率栏带有"不征税"字样

发票上显示不征税

增值税发票不显示税率的情况有:

1,开具的是免税项目.由于免税,税率栏打印"*",税额栏为0.

2,开具的项目中有减税情况.由于部分减税,造成税额与金额的比率与实际税率或征收率不符,为避免误解,税率栏也打印"*".

比如,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增值税.由于税率或征收率是法定的,税率有17%、11%、6%、0,征收率有3%、5%,在开具发票时,如果在税率栏打印"1.5%",会让人误解存在"1.5%"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所以税率栏只好打印成"*"了.

发票上显示不征税

哪些发票的税率栏带有"不征税"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项规定,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目前在增值税发票的税率栏内可以填写"不征税"字样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一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业务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是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时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是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业务.即对方如果属于是营改增前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业务,税率栏内填写"不征税"是符合规定的.

发票上显示不征税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吧,《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首次在我国法律上确立了"不征税收入"概念.从根本上讲,不征税收入指那些本身就不在征税范围内的收入.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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