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章不是新代码可以吗

2025-12-27 19:28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2002

导读:发票专用章上的编码是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每个企业都有一个识别号,这是识别企业的标识吧.同时,号码的前6位代表不同的区域的.10月1日以后的新办纳税人实行"三证合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税务登记代码,因此,发票专用章上需要刻上社会信用代码.那发票章不是新代码可以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发票章不是新代码可以吗

可以继续使用,涉及代码变更事宜,由税务机关商有关部门统一办理.

依据税总函〔2015〕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四、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CA证书、财税库银协议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发票章不是新代码可以吗

三证合一后发票章不换可以用吗?

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即纳税人通过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原15位纳税人代码的发票专用章可以继续使用.

发票章不是新代码可以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做了以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目前发票是上交税务机关的,发票专用转上的是数字应该是税务登记证上的18位数字.现在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都是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以发票章上的代码就是营业执照上的代码.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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