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抵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6-02-21 09:39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293

导读:增量留抵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增量什么是留抵退税,简单说明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又产生了留抵税额,也就是未抵扣的进项税.留抵税额可以留待下期抵扣.详细的分录以及解答请大家继续阅读下文,详情如下.

增量留抵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余额,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若账务上已经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增量留抵税额退还计算公式: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留抵退税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增量留抵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增值税退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小编对于增量留抵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这问题的解答就是这样,当我们产生增量留抵税额的时候就按上文的分录做账就行了,另外增值税的账务处理还有很多需要我们掌握的,欢迎大家前往网站中的相关栏目学习,也可以咨询小窗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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