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未收到进项发票已认证分录

2025-12-18 14:51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290

导读:发票未收到进项发票已认证分录?发票认证是指本企业购进,用于在生产或在销售的商品及原材料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进行进项税抵扣的需要进行认证,认证期限是发票开出90天之内,一般要携带认证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发票认证。那么发票未收到进项发票已认证分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发票未收到进项发票已认证分录

  1、专票认证后做:

  借:原材料(包装物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不过,需要注意如果认证后不符或因不能抵扣等原因的话,那就做进项转出科目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3、对于进项票未认证,其做账如下: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不是则为“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

  等到认证后再做具体的账务处理。

  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未收到进项发票已认证分录

  未认证的当月发票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执行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验收入库和商业企业必须支付货款后才可抵扣的时限规定。对购进货物取得的抵扣联的认证、申报和会计处理,可按如下方法处理。

  1、凡购进货物并收到防伪税控开具的抵扣联,

  借:原材料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对该份抵扣联,如在规定期限通过认证的,对上述会计处理不需变动,并在通过认证的月份申报抵扣;如在规定期限进行认证,但通不过认证的,或者超过规定期限不进行认证的,则需对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在收到抵扣联,但没在收到的月份进行认证的,也应作上述收到抵扣联时的同样分录,同时在备查薄上注明“待认证”字样。

  2、凡购进货物发票抵扣联未收到的,应于月终暂估入帐,

  借:原材料--××材料暂估价

  贷:应付帐款

  月初用红字冲回,

  发票抵扣联收到后,按上述的方法进行处理。

  3、目前会计核算规定中没有“待扣税金”一级会计科目,因而不能采用该科目来核算。

  发票未收到进项发票已认证分录?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发票未收到进项发票已认证分录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这些知识!对于这一问题若仍有不懂的地方,可与窗口老会计取得联系,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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