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差异有哪些项目

2025-12-20 16:25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717

导读:说到永久性差异,我们也会想到递延所得税费用,它们都是因为会计与税法上的差异,其中永久性差异指的是,不得在以后转回,不得调账,故称之为永久性.关于这个内容,还有一个问题也需要了解,那就是永久性差异有哪些项目?

永久性差异有哪些项目

(一) 可免税收入

有些项目的收入,会计上列为收入,但税法则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例如,企业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依法免税,但会计列为投资收益纳入利润总额.又如企业从国内其他单位分回的已纳税利润,若其已纳的税额是按25%的税率计算的,则分回的已纳税利润按税法规定不再缴纳所得税,但会计将此投资收益纳入利润总额.

(二)不可扣除的费用或损失

有些支出在会计上应列为费用或损失,但税法上不予认定,因而使应税利润比会计利润高,计算应税利润时,应将这些项目金额加到利润总额中.

(三)非会计收入而税法规定作为收入征税

有些项目,在会计上并非收入,但税法则作为收入征税,例如,企业销售时,因误开发票作废,但由于冲转发票存根未予保留,税法上仍视为销售收入征税;销售退回与折让,未取得合法凭证,税法上也不予认定,仍按销售收入征税;企业与关联企业以不合理定价手段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永久性差异有哪些项目

永久性差异是什么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因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规定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范围和标准不一致所造成的差异.这种差异一旦发生,即永久存在.基于税收政策、社会政策及经济政策的考虑,有些会计报表上的收入或费用,在税法上不属于收入或费用;而有些财务报表上不属于收入的项目,在税法上却作为应课税收入.

商品流通企业企业按照会计规定计算的所得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这种差异就其原因和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即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所谓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企业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计算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商品流通企业企业企业按会计原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其确认收支的口径往往是不同的.

了解了永久性差异有哪些项目之后,我们就知道哪些情况下会产生这种差异,除了永久性差异,会计与税法上会造成的还有时间性差异.这些差异账务上要如何处理呢?请大家点击网页的小窗口,我们有资深老师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