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国家回购土地款会计核算怎么处理

2026-02-23 14:15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583

导读: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政府回购土地会支付一定的土地款,那么收到国家回购土地款会计核算怎么处理,很多朋友不知道这两个的含义,小编在下文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不知道朋友可以看看小编整理在下文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收到国家回购土地款会计核算怎么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3号)第四条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因此,企业土地收储若是属于因公共利益进行搬迁的,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资本公积 若企业土地收储不是属于公共利益进行搬迁的,其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处置土地: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收到国家回购土地款会计核算怎么处理

因国家建设需要占用土地,收到补偿金如何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1)财务处理:假设这块地原计入了无形资产,则这部分无形资产做清理.

具体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贷: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

(2)税务处理:这种性质的土地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因为这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给贵公司的补偿,是一种交易行为,不属于财政补贴行为.

税务上贵公司需要交纳土地流转的税金,但可以申请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减免.具体政策如下:

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第一条第三十七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

收到国家回购土地款会计核算怎么处理?我们首先要看这比款项是不是计入到无形资产中,如果是则需要做清理,需要注意的是这比款项是要交税的,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有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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