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业务收

2025-12-28 14:54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96

导读: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 事务所脱钩改制后,经过一年来的运作,初步适应了市场,焕发了生机和活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多数事务所质量意识、风险意识、管理意识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

事务所脱钩改制后,经过一年来的运作,初步适应了市场,焕发了生机和活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多数事务所质量意识、风险意识、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执业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也出现了少数事务所不依法执业的问题,如提供业务分成、压价竞争、乱设分支机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败坏了行业形象,损害了行业利益,致使行业内投诉举报不断,尤其对事务所提供业务分成问题反映强烈。2000年5月份,协会根据举报,组织了对淄博等市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检查。检查发现,山东启新会计师事务所与工商进行业务分成问题比较突出。该所于2000年1月10日与淄博市工商事务所签订了协议书,其中第四条明确约定:“验资业务收入单立帐号、单独核算,统一纳税。除留百分之二十作联合办公经费和业务支出外,剩余部分甲乙双方各50%。”在实际操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工商局营业大厅附近设立办公室进行验资,并提供发票,由工商事务所人员开具并收款,收入存入专设的银行帐户,工商事务所定期与会计师事务所结算。从1月到5月25日,验资业务收入共计473,674.38元,会计师事务所分得验资收入189469.75元。其余284204.63元由工商事务所掌握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只得到业务收入的40%.协会依法查实了该所问题。2001年1 月21 日山东省财政厅依据《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九条、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停止执行验资业务6个月,没收非法验资业务收入189469.75元,并处1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现将上述情况向全行业通报,各事务所要引以为戒,依法执业,加强管理,认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自觉抵制提供分成回扣、压价竞争、乱设分支机构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坚决同索要分成回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斗争,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今后,不允许事务所在工商等部门的办公场所及其附近设点执业。对提供业务分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积极向省注协反映,一经查实,将严肃依法处理。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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