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注协发布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

2025-12-28 11:25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74

导读:原标题为:稳企业、保就业、促发展浙江省注协发布《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适用于非金融企业破产重整)》 11月28日,省注协正式发布《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适用于非金融企业

原标题为:稳企业、保就业、促发展——浙江省注协发布《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适用于非金融企业破产重整)》

11月28日,省注协正式发布《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适用于非金融企业破产重整)》(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全面规范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破产管理人业务,进一步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稳企业、保就业、促发展。

——紧贴形势,持续研究。企业破产实务中主要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破产清算,另一种是破产重整。省注协在2017年研究发布了适用于企业破产清算情形下的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引导行业服务“三去一降一补”,助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极大地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今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部门联合颁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和浙江省高院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便利化行动方案》,紧贴当前经济形势,持续专注破产管理,组织业内专家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的深化延伸研究,编写了适用于破产重整情形下的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并在征求法院、高校等有关专业人员意见后,发布了适用于企业破产重整的《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

——内容实用、规范性强。该指引共五章八十二条,从编制指引的目的出发,分别阐述了财产状况调查的依据、程序、内容、方法及其结果,债权审查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方法,财产状况报告编制的法律依据,编制原则,应包含的要素及其财产状况报告参考样式等。实务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强,对于规避管理人执业风险起到积极的作用,能够有力推进我省企业破产重整情形下财产状况报告编制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好地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有利于确保破产重整业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有利于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助力稳企业、保就业、促发展。该指引的发布,有助于人民法院、债权人、潜在投资人等相关当事人评判债务人财产状况,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破产重整企业实际情况;有助于处理好企业职工、各类债权人、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各方依法公平合理分担退出成本,保障市场主体退出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确保破产企业重整工作的顺利实施,早日实现重整重生;有助于人民法院对管理人履职实施有效监督。

该指引将积极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充分发挥专业专长优势,帮助企业解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履行社会职责,能够有效地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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