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怎么做

2025-12-18 20:03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014

导读:在建工程指企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那么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怎么抵扣呢?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怎么做?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吧,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怎么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四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自建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与该项在建工程有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分2年抵扣;应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60%;剩余的40%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是完工后转固定资产了再办理分两年抵扣进项税额。

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怎么做

  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为什么不能抵扣

  增值税自1982年试点以来,历经生产型增值税,从2009年1月1日起,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对购进增值税生产用固定资产允许扣除进项税。

  增值税是一个链条,上游的销项税额,是下游的进项税额。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与增值税应税项目非直接相关,即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准予抵扣。这主要是因为链条断了,到了下游不再是增收增值税。不只是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准予抵扣,增值税条例第十条列举了许多项目都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些项目都是用于了非应税项目。

  举例说明,一公司销售钢材(应该缴纳增值税),购进钢材有进项税额;同时还有个施工队,也领用了本公司购买的钢材,这就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就不得抵扣。否则这个公司就会少交了施工队领用部分的税。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是同样的道理。

  以上就是小编对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抵扣怎么做做出的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一)2019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二)2019年4月1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的进项税额的40%部分,从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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