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进行核算吗

2026-02-26 18:33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532

导读:我们都知道,在会计上事业单位所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一般的单位所执行的会计准则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对于费用的核算上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事业单位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进行核算吗?对于这个问题,小编认为只要符合条件,也是可以的.

事业单位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进行核算吗

可以.一般纳税人条件中有一条:非企业单位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不予认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事业单位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进行核算吗

事业单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给事业单位,但存在一个问题,产生"滞留发票":

由于事业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认证、不抵扣,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滞留发票":有存根联信息(一般纳税人开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相关的抵扣联信息(事业单位不认证)与存根联比对,存根联信息一直滞留在稽核系统中,无法核销(全国每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千上万份,通过抵扣联去找存根联比对,比对正常后,这个号码的发票就在增值税稽核系统中进行核销,尽量减少系统数据库的无法核销的数据),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滞留发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认证原因.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事业单位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进行核算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来总结一下.其实事业单位只要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也是可以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但是事业单位最好是不要开具专票,因为可能会形成滞留票.大家都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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