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设备抵减增值税分录

2025-12-21 21:05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616

导读:增值税抵减是国家针对企业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以及支出的技术服务费,制定的一个专门的政策,这两种费用支出可以从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中直接扣除.增值税抵减,适用于所有纳税人

税控设备抵减增值税分录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2016年5月,A企业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490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330元.当月两项合计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820元

Ⅰ. 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 490

贷:银行存款 490

Ⅱ.发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330

贷:银行存款 330

Ⅲ. 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820

贷:管理费用 330

递延收益 490

Ⅳ.以后各月计提折旧时(按3年,残值10%举例)

借:管理费用 12.25

贷:累计折旧 12.25

借:递延收益 12.25

贷:管理费用 12.25

税控设备抵减增值税分录

采购税控设备如何抵减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本文拟对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进行探讨,以供纳税人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参考.

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对于抵免的增值税款,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税的组成部分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该文件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以上就是税控设备抵减增值税分录编制方法,大家都学会了吗?采购税控设备的发票,首先需要提交资料先去办税大厅进行减免备案(填写减免表3份和发票复印件1份盖公章),其次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把税控盘服务费的金额填写在税控器减免的附表中保存,最后返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8栏减免税额填写税控设备发票金额保存申报即可全额抵扣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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