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附加税减免账务处理

2025-12-28 19:56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521

导读:附加税减免条件如下:月度收入低于10万元,季度低于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增值税小规模月度收入超过10万,季度超过30万,附加税减半征收.小微企业附加税减免账务

小微企业附加税减免账务处理

一、账务处理

1、计提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我们是小规模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九条 第(三)项: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属于征前减免,所以减征的所得税不计入营业外收入,也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减免城建税怎么做分录

一、小微减免城建税怎么做分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 》)相关规定,有:

1.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发生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做:借:库存现金/银行款存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计提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印花税、水利基金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各类税费的明细)

4.对免征的增值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做:借: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二、相关法律法规

小微企业附加税减免账务处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保证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体安排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按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缴纳的税款,应当专用于乡镇的维护和建设.

第八条 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再向纳税人摊派资金或物资.遇到摊派情况,纳税人有权拒绝执行.

以上就是小微企业附加税减免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大家都清楚了吗?税法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关注本网,了解更多税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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