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类办公楼是不是属于固定资产

2025-12-19 19:34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987

导读:企业可能会租赁或自己建设了办公楼,在当月进行入账的时候,财务就不知道办公楼到底要不要当做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担心做了固定资产核算后不对,那么,会计分类办公楼是不是属于固定资产?

会计分类办公楼是不是属于固定资产

办公用的楼房属于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从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角度讲,固定资产是指:

1、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

2、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07年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价值限制取消,只要公司认为可以的且使用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的均可认定为固定资产,按照一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会计分类办公楼是不是属于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增值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七条规定: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在计算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分以下两种情形处理:

情形1、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情形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会计分类办公楼是不是属于固定资产?从文章中的介绍来看,只要是符合固定资产的条件,都可以当做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每个月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入账等等,真实反映出公司账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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