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信披 星期六财务总监被谴责

2026-01-01 09:46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87

导读:中国会计视野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星期六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星期六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时任财务总监李景相被公开谴责。 公告称,深交所查明,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084万

中国会计视野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星期六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星期六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时任财务总监李景相被公开谴责。

公告称,深交所查明,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084万元至2,709万元。2018年2月28日,星期六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净利润为2,494万元。2018年4月26日,星期六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修正后的净利润为-35,205万元。2018年4月28日,星期六在《2017年度报告》中披露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5,205万元。星期六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修正,且业绩预告、修正前业绩快报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星期六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星期六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的规定。星期六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星期六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李景相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星期六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时任财务总监李景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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