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汇算清缴分录

2025-12-20 19:47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2089

导读:汇算清缴以后我们一般都涉及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需要补税,还有一种情况是需要退税.对于不同的情况,在不同会计准则下如何来处理?今天我们就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汇算清缴分录、企业会计准则下的汇算清缴调整账务处理进行全面介绍.

小企业会计准则汇算清缴分录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对"5801所得税费用"有明确说明,且也没有"递延税款"或"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科目.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处理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应该是:

1、账面上计提金额大于实际缴纳金额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大于0.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企业没有考虑到税收优惠政策等,比如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2、账面上计提金额小于实际缴纳金额

即,上年底结账的时候可以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少了.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计提时仅仅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计提的,没有考虑到视同销售等税会差异的纳税调整.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经过上述调整后,"所得税费用"直接结转至"本年利润",不需要再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小企业会计准则》这种处理是为了简化核算,采用了收付实现制原则而不是权责发生制.

小企业会计准则汇算清缴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下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一、对上年度错误科目的调账处理

1、涉及损益类科目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特别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例如,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和退回的所得税都属于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由于该所得税费用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就已存在,日后得到证实的事项,另外对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或退回的所得税,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应借记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贷记或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对于不影响上年损益的错账,可直接调整.

3、对于上一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损益,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项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的账项.

4、不能直接按审查出的错误金额调整损益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摊.在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是"按比例分摊法",分摊率=审查出的错误金额/期末材料结存成本+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期末产品成本结存成本.

二、报告年度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

好啦上文就是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汇算清缴分录的解读,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下汇算清缴的调账处理我们也做了延伸讲解,希望大家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我们致力于为广大财税小伙伴提供专业的财税资讯、税务筹划、会计实操、纳税申报、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财税知识.请大家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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