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销售的账务处理

2025-12-28 09:36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513

导读:关于"捆绑销售的账务处理"这个问题,捆绑销售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其中包括买一送一(多)、满额赠送.至于其会计处理,小编从确认销售收入、结转成本这两个步骤具体的分析了其会计处理

捆绑销售的账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即将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

在会计处理上:

(1)确认收入时: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A

--B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A

--B

贷:库存商品--A

--B

捆绑销售的账务处理

购买商品客户多赠送的商品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捆绑销售如何做税务处理合适?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四条所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主货物的销售额按购买方支付的价款确认,从货物(赠品)的销售额按照视同销售的处理确认.

但是,对于捆绑销售而言,主货物的购买是从货物(赠品)获得的前提,虽然在营销活动中是以"赠"或者"送"的形式出现,但是购买方获得从货物(赠品)的前提是以支付主货物的对价为前提的.

关于捆绑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大家阅读完上文,您现在会做了没有?编对这一问题给大家带来的介绍就到这里了,相信你已经掌握了这一知识点,以后不管是在实操做账还是会计考试你都能轻松解决这类问题了,学习更多会计知识,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官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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