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销开办费会计分录

2026-02-16 14:39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547

导读:企业在刚成立的时候,会有一个筹建的期间,在这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就是企业的开办费。在会计上,对于开办费的处理是每个会计都需要掌握的。例如摊销开办费会计分录的做法。其实

摊销开办费会计分录

1、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开办费的核算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摊销开办费会计分录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

(1)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

(2)由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对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重大调整。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生产经营的当月起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无论从会计科目的设置还是摊销的期限都与原行业财务制度有较大改变。这一新规定与现行所得税法规存在较大的差异。

对于摊销开办费会计分录的做法,其实很简单,借管理费用,贷长期待摊费用就可以了,根据规定,摊销的年限一般是按五年进行摊销。除此之外,文章中还对开办费的核算相关的知识进行了整理,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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