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呼唤强有力的配套措施

2026-01-01 18:37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77

导读:实行新的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有些上市公司却通过剥离劣质资产、负债,甚至通过剥离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潜亏等手段,粉饰财务

实行新的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有些上市公司却通过剥离劣质资产、负债,甚至通过剥离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潜亏等手段,粉饰财务报表,进而达到了“圈钱”的目的,使推行新会计制度的效果受到影响。这种“蜕皮”行为,不但严重冲击了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和原则,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运行的规则。很显然,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除了继续大力推进新的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外,还要借助强有力的配套政策措施。中国证监会目前正在调查的蓝田股份就是一个通过剥离相关费用提高净利润的典型。中国蓝田总公司作为蓝田股份的代销商,2001年上半年,销售额仅占当期蓝田股份销货量的0.93%,但蓝田股份产生的巨额广告费却均由其支付。由于蓝田股份没有承诺在未来支付该广告费用,这就等于股份公司剥离了相关的费用,致使营业费用失真,使财务报表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通过剥离相关广告费用提高净利润的远不止蓝田股份一家,美菱电器、厦新电子、波导股份等,都曾如法炮制。尤其是波导股份,2000年剥离出去的费用竟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65.8%!频繁而任意的剥离,使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严重的伤害,兴业聚酯、桦林轮胎等公司上市未满一年就发生亏损,其中也能看到“剥离”的阴影。如果说,国有企业通过剥离一部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以适应额度需要改制上市是行政审批制的产物、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选择,那么,在已经实行核准制、而且市场机制日渐完善的今天,有必要尽快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频繁而恣意的“剥离”行为。对此,有专家指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必须得到切实维护,并建议,“对于进行过重大剥离与模拟的企业,应视其经营业绩的连续性和可比性遭到破坏,必须经过3—5年的时间重新检验其业绩的稳定性,方可准许这类企业上市、配股或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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