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中住宿专票可以抵扣吗

2025-12-18 18:10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3688

导读: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那业务招待费中住宿专票可以抵扣吗?住宿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业务招待费中住宿专票可以抵扣吗

企业用于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发票不可以抵扣,一般业务招待开具普通发票即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3、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住宿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员工住宿费是可以根据用途的不同用于抵扣的,除了以下情况不得抵扣其他情况可以抵扣:

住宿费为公司接待客户,开票方不论纳税人规模,即便认证相符也不得进行抵扣;

住宿费为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开票方不论纳税人规模,即便认证相符也不得进行抵扣;

其次开票方的纳税人规模不同抵扣率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住宿费为员工出差,开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3%;

住宿费为员工出差,开票方为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6%;

业务招待费中住宿专票可以抵扣吗

政策参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另《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其中餐饮住宿服务属于现代服务征税范围中的"生活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业务招待费中住宿专票可以抵扣吗?招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交际应酬招待费用,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财税(2016)36号规定了这种情况不得抵扣,所以即使取的专票,也是不可以抵扣的.更多有用会计咨询请关注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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