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陪护费税前扣除需要什么单据

2025-12-20 19:16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743

导读:发生工伤意外是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如果发生工伤意外,不仅会伤害到员工的人身健康,也会产生一部分治疗和赔偿费用,有的还需要工伤陪护费.作为企业会计就需要为这些财务支出做好核算记录以及赔偿预估,那么工伤陪护费可以税前扣除需要什么单据?

工伤陪护费可以税前扣除需要什么单据?

1、可以将这些费用做一张职工工伤补助支出报销单入账.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现金

2、企业的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以内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出部分作纳税调整.

工伤中领取的生活护理费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规定,现就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所以,工伤中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工伤陪护费税前扣除需要什么单据

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视为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4.1.5生活自理障碍"的规定,对照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

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工伤职工请人护理.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参照当地同等情况护工标准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陪护费可以税前扣除需要什么单据?这些单据是工伤陪护产生费用的依据,如果产生纠纷也是凭据之一,工商陪护费在税前扣除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备好完整资料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单据的作用主要是为了更加详细解释费用产生的原因,因此是很有必要的.想要了解更多专业知识,可以咨询本网站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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