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个人车辆租赁给公司,代开发票需要什么资料,税率是多少?

2026-01-06 17:27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399

导读:回答1: 一、所需资料:建议您咨询国税部门(联系方式:12366-1),各地会有所不同。  二、个人出租车辆需缴纳以下税费:  1.增值税:建议您咨询国税部门(联系方式:12366-1)。 各地会有所不同。 2.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

回答1:

一、所需资料:建议您咨询国税部门(联系方式:12366-1),各地会有所不同。 

二、个人出租车辆需缴纳以下税费: 

1.增值税:建议您咨询国税部门(联系方式:12366-1)。 各地会有所不同。

2.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 

3.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85号)第六条规定:“(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第三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4.印花税:依据“财产租赁合同”应税项目,按照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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