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上普虚增利润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2026-01-01 10:38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14

导读:原标题:上海普天虚增利润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并通报上海市人民政府 9月19日,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处分

原标题:上海普天虚增利润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并通报上海市人民政府

9月19日,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处分。

根据《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上普)为弥补2014年度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共虚增营业收入总计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公司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为1354.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比达73.68%。

因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事项,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3月15日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司2017年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其在整个年度内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资发展等情况的总结分析,尤其是年报中的财务数据是投资者获知公司发展现状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

上交所指出,公司时任董事长曹宏斌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会计师陆维林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陆贤薇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主要责任人,时任总经理郑建华、时任副总经理李中耀、时任总工程师王允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任董事李林臻、李颖、丛惠生、江建平,时任独立董事谢仲华、刘玛琳、蔡桂保,时任监事李军、张冬莉、孙会英,均未勤勉尽责,对公司2014年年报虚增收入、利润,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负有责任。

时任副总经理李中耀,时任总工程师王允强,时任董事李林臻、李颖、丛惠生、江建平,时任独立董事谢仲华、蔡桂保,时任监事李军、张冬莉、孙会英,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应知晓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定义务,但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应当给予相应处分。

上交所决定:对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会计师陆维林、时任董事长曹宏斌、时任董事会秘书陆贤薇、时任总经理郑建华、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玛琳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副总经理李中耀,时任总工程师王允强,时任董事李林臻、李颖、丛惠生、江建平,时任独立董事谢仲华、蔡桂保,时任监事李军、张冬莉、孙会英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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