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2025-12-21 15:52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489

导读:销售方企业在面对不同的客户的时候,会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它们会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那么商业折扣的商品

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1、指向不同:

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了促销而在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即净额)确定收入.

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尽快付款而提供的债务扣除.一般现金折扣的表示方法为 : 2/10、1/20、n/30(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20天以后付款没有现金折扣,最迟的付款期为30天).

①我国采用总价法处理.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②折扣额是否含税要看交易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而最终企业应交的增值税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不受双方交易的影响.

2、业务处理不同:

现金折扣的业务处理对比

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关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入账不同:

商业折扣就是在商场里看到的那种减价打折,入账的时候直接按照打折后的金额来确认收入.例如100块钱物品,打9折卖,那就是90块钱收入.

而现金折扣就是卖东西给别人,但是钱没有立马就收,而是同意对方以后付款.但是因为你还是希望他能尽早付钱,所以你和人家约定,如果10天内付款,就少收他2%货款.若10-20天内付款,那就少收他1%,再迟点,那就不给他优惠了,照原价付款.

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商业折扣的商品退回按什么计价?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在发生退货的时候应该按照实际确认收入时的价格退回.

商业折扣是一种为了渠道成员即将开展工作而使用的价目表的削减价格.例如,一家制造商可能允许零售商从建议的零售清单价格中提一个30%的商业折扣,以抵消零售功能成本并获取利润.同样,制造商可能允许批发商给出一种低于建议零售价30%和10%的连锁折扣即100/30/10.

商业报价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成交价格才是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商业折扣对会计核算不产生任何影响.

商业折扣的商品如何进行纳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商业折扣的商品退回时,在发生退货的时候应该按照实际确认收入时的价格退回,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看到这里,小伙伴们对于商业折扣的商品退回按什么计价都了解清楚了吗?学习财务知识需要良好的环境和专业的指导,会计小编为每一位学员量身定制学习计划,帮助大家高效学习,快来会计官网咨询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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