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万"个税申报要"挖"深度
导读: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20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10]120号),部署2010年度的年所得12万个税申报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20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10]120号”),部署2010年度的年所得“12万”个税申报工作。税务总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拓展工作深度,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质量。对股权转让、限售股转让、二手房转让、拍卖所得数额较大的纳税人,不仅要关注其财产转让所得,也要关注其工资、薪金等其他项目所得。
“12万”个税申报要“挖”深度
对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54号)笔者发现,国家税务总局对今年的“12万”个税申报工作的申报质量要求有所变化。
按照国税发[2010]120号文件的规定,2010年度“12万”个税申报工作要进一步拓展工作深度,并与加强高收入者征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具体到执行细节,文件规定,要与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各项措施相结合,扩大自行纳税申报人数,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质量。对股权转让、限售股转让、二手房转让、拍卖所得数额较大的纳税人,不仅要关注其财产转让所得,也要关注其工资、薪金等其他项目所得;重点关注企业高管的年金、股权激励、日常工资等所得,还要分析其持有股权、限售股情况和企业分红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要纳入自行纳税申报管理范围,提醒其完整申报各项所得。
国税发[2009]154号第四条则要求,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自行纳税申报的质量。要提醒纳税人申报项目的完整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通过自行纳税申报数据分析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税源和潜在税源分布,挖掘收入增长的潜力。要结合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查找本地区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征管的重点、难点和对策,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质量,将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现实的税收收入。
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表示,近年来,随着居民投资渠道的日益增多,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众多高收入者主要的收入来源,并成为拉大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国税发[2010]120号文件的上述规定表明,我国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程度日趋严厉,对高收入者收入来源的监控也在与时俱进,比如股权转让、限售股转让等收入形式,都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的个人所得收入类型,对这些收入加大监控力度和税收征管,有利于公平税负,促进收入分配的合理化。
自2007年开始进行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年是“12万”个税自行申报第5个年头,从1月1日~3月31日是申报期。据《中国税务报》的报道,今年的“12万”个税申报工作呈现财产性收入申报比重上扬、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被锁定和网上申报个税人数增加三个特征。
炒股炒房赚够12万得去申报个税
对于“12万”个税申报,不少人认为是自己的年工资没有超过12万元,并不在缴税的范围。对此,中国税网专家提醒,“12万”个税申报并不是只针对那些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有钱人”,工薪阶层只要炒股炒房的年收入超过了12万元,也是要申报个税的。
近年来,随着国内股市和楼市的火热,不少工薪阶层也从炒股炒楼中收获丰厚。据《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的一则新闻报道,深圳市一位普通的数学教师王晓,7年间,利用炒楼赚取了千万身家,并已成为楼市的资深投资客。
据了解,和去年一样,今年的个税申报收入仍分为11大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但纳税人有炒股、炒楼收入的,在申报填写“财产转让所得”一项时,需将股票和房屋转让所得分列。如果转让盈亏为正数,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盈亏为负数,则填零。
此外,还需要提醒的是,现在不少人同时在几个地方工作,比如独立董事、大学教师等,都在多地有收入。按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也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逾期未申报将收滞纳金和罚款
今年3月31日之前为2009年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税时间。按照规定,年所得12万及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在此之前的工作日内,带上居民身份证、华侨和外籍人员的护照、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人身份证件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领取个税申报表格并填写后,就能进行申报。如果有退税、抵税等其他情况的,还需要提供完税凭证、有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同时,还有部分人由单位每月进行了代扣代缴,这部分人群也需要进行申报,主要是进行复核,多退少补。
这里需要提醒符合条件的纳税人,3月之后,税务机关一般将会对个税申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由于纳税人不进行申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共有2689150人到税务机关办理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申报已缴税额1384亿元,申报缴税额占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35.5%。纳税人人均申报年所得额34.78万元,人均申报应纳税额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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