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回暂估成本入账分录怎么写

2026-01-01 13:23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914

导读:企业在本月发生的业务但是没有收到发票的情况下,月末是需要入账做处置的.那么月底没有收到要怎么处置账务呢?这个时候就需要根据消费来做暂估入账.这个就是我们的"暂估成本".接下

冲回暂估成本入账分录怎么写

答: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1.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暂估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 (暂估金额)

必须注意的是,因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 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原暂估金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原暂估金额,红字)

(2)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 (发票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发票含税金额 )

冲回暂估成本入账分录怎么写

暂估入库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如果发票是同一年收到,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如果发票是在次年5月分前汇算清缴期内到,则应调整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是2014年5月31日以后收到票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冲回暂估成本入账分录怎么写?上文的分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新手参考.具体分录也是参考作用,因为企业发生的业务都不可能一样的.所以,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业务状况来分析,当月的"暂估成本"该如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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