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别人仓储保鲜水果收取的服务费是否属于农产

2025-12-26 20:45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379

导读: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2.水果初加工。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2.水果初加工。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切块(片)、分类、储藏保鲜、速冻、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原浆果汁、果仁、坚果。 因此,提供上述仓储服务不属于农产品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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