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工资又有经营所得如何申报个税

2025-12-20 13:29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2163

导读:很多纳税人在自身经营公司的同时也会在公司或者其他岗位担任职位,这样既可以更加直接的管理公司,同时也能获得更多的收益.但是如果既担任职务又是企业法人应该如何结工资呢?并且在税务关系上应该如何平衡呢?接下来就来具体了解一下,既有工资又有经营所得如何申报个税?

既有工资又有经营所得如何申报个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规定:

(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bai营所得的,应当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选择其中一处从事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纳税申报.

投资者汇总申报时,根据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投资者减除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经营所得中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按实际经营月份计算.

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投资者减除费用按实际经营月份计算.

既有工资又有经营所得如何申报个税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条件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既有工资又有经营所得如何申报个税?个税一般会在工资水平达到个税起征点5000元以后才会征收的,这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不少企业会存在经营者自身参与日常工作的情况发生,并且在企业中担任职位,那么在处理经营者的工资问题时就需要仔细认真,如果是既有工资又有经营所得同时发生的话,处理起税务问题来就需要更加细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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