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要体现在工资表上吗

2025-12-19 21:39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3817

导读:每纳税问题小编每天都要为大家讲解,每个人的收入达到起征点之后都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在个税中有一个内容是专项扣除,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都是专项扣除中的内容,那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要体现在工资表上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要体现在工资表上吗

专项附加扣除不是从你工资里面扣钱,仅仅是算个人所得税时候,税法允许从你收入基数里面扣减的项目.

它直接影响的就是你工资表上的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不会直接影响你的实发工资数.简单的说就是它的出现就是为了算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所以个税专项扣除不需要做到工资表中.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要体现在工资表上吗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个人专项扣除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扣除的项目的不同,提交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要体现在工资表上吗?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不需要做到工资表上,因为这个不会影响大家的实发工资金额,只是为了计算个税的金额,个人专项扣除还需要准备一些相应的材料,项目不同的话材料也不一样,关于上文内容大家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继续和我们一起探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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