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部分得会计分录

2026-02-17 12:58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436

导读:小微企业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一部分企业形式,它的规模相对比较小,年收入总值较低,所以国家对这部分企业在税收上会给予一定的优惠减免。那么,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部分得会计分录

1、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政策,减免部分不用会计处理. 

2、减征企业所得税:直接按减征后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费用; 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

贷:应交税费 一 应交企业所得税

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缴税:

借:应交税费 一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部分得会计分录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新政策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件,国家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部分得会计分录,实际上在企业的财务处理时,企业所得税减免的部分是不用做会计处理的,只需要把减免后的企业所得税按照正常的企业所得税来做分录就可以了。不过,小编觉得只学会会计分录还不够,应该好好研读一下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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