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如何作废

2026-01-03 09:43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366

导读:随着时代的发展,税务部门收税的时候也采取了新的发票形式,现在电子发票比较多见,很多企业都使用电子发票进行纳税申报,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电子发票,本文将详细介

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如何作废

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直接进行作废处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主要理由是: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如何作废

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什么区别?

主要是载体不一样,电子发票是以电子形式使用,纸质发票是纸质形式使用,不过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消费者可用于维权或报销;受票企业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以上详细介绍了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如何作废,也介绍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的清楚,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作废方式如本文所示.如果你已经阅读了本文内容,还想知道更多,关注一下本平台相关内容吧.

大家都在问
您正在与金牌答疑老师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