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2025-12-18 15:20 来源:会计宝 阅读量:1122

导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就是我们企业所拥有的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这些资产有升值空间的同时也有减值的可能。那么,如果企业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了减值,做为企业财务要怎样进行账务处理呢?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分录可表示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其中: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减值时的公允价值-减值时的摊余成本“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值时的公允价值-减值前的账面价值,也可以通过倒挤得到。

如果在减值前,账面价值大于初始成本(此时相关资本公积为贷方余额),因为特殊原因公允价值急剧下降,发生减值,此时资本公积的贷方数应从借方转出。

分录可以表示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减值后,以后期间价值回升时,一般是可以转回的。

其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的,转回的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的转回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方法,小编就整理到这里了,具体的内容还需要大家仔细阅读分析,当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也是有一定的原则性的,所以大家也要认真了解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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